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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刑场(第1页)

其实我和库俊威约定的三日之后,而明天才刚刚第三日,并未到约定时间。

但是因为从我们这里到县城,转车过去基本上就是大半天时间,再赶去刑场怕是来不及了,所以我必须提前一天出,在县城歇一晚上,翌日再赶去刑场。

磊子本来想跟着我去县城玩一趟的,后来我没让他去,这趟是去挣钱的,并不是去玩的。而且从刑场接走张局长的尸体之后,我更不会回到县城,而是择路进山,一直前往张局长的老家,下马乡。

后来陈秀才把磊子叫过去了,陈秀才说:“你小子命格虽然不好,但是体格不错,这几天有时间,我正好可以指点你一二!”

磊子这才欢天喜地跟着陈秀才去了,虽然不能跟着陈秀才学法术,但是学点拳脚功夫还是可行的。

临走之前,我还给了老黄和老刘一人一个红包,钱不多,66块钱一个,这两天他们也辛苦了,虽然是免费帮忙,但脏活累活也干了不少,给人包点红包是应该的。两人刚开始坚决不肯收,后来在我的反复劝说下,才勉强收下。

老刘私底下还跟我说:“以后有刻碑之类的生意,可以帮他引荐一下!”

我说可以,因为我这边接手的都是尸体,只要死了人肯定就需要刻碑,到时候我把生意介绍给老刘便是,当然老刘碰上刻碑的生意,他也可以帮我引荐去赶尸啊,就算没有赶尸,也可以叫磊子他们去抬棺啊,这叫做资源共享。

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,走了几十里山路去镇上,只有镇上才有开往县城的汽车。

那些客运车都是市里淘汰下来的旧车,破烂的不能再破烂,反正能够遮风挡雨就行,而且这山里行车,也不需要什么好车。

不仅车烂,班次还少得可怜,每天只有两三趟车往返,因为交通不便,所以山里人平时去城里的并不多。

我是临近中午上的车,车上还有一半空位置。

车子一开动,整个车都在咣当咣当的响,仿佛随时都要散架一样。

实话讲,我在城里人的眼中,就是一个乡巴佬。

我活了十八。九年,进城的次数屈指可数,县城都没去过几次,更别说市里。

对于我这种山沟沟的少年来说,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,我都觉得异常繁华。

但是跟外面的城市比较起来,我们这里的县城可以说又破又烂。

我是下午的时候抵达县城的,破破烂烂的楼房在我眼里都觉得十分稀奇。

没出来见过世面,我不敢到处乱走,就在客运站附近找了间小旅馆住下。

那时候的物价消费很低,而且又是车站周边的小旅馆,价钱很便宜,只用了二十块,而且还有热水供应。

我到楼下吃了点东西,回屋洗了个热水澡,早早上床休息。

睡觉之前,我闲来没事,又把《祝由残卷》拿出来研究,直到眼皮打架才关灯休息。

刑场距离城区还有十多公里,没有公交车过去,只有计程车,不过计程车看我是乡下人,以为好糊弄,张口就是五十。后来我招了一辆摩的,让摩托车带我过去,三十块谈妥。

在盘山路上走了十几二分钟,摩托司机把车停下,指着下面的一处山坳告诉我:“那里就是刑场,你自己走下去吧!”

这里群山环绕,阴气森森。尤其是山坳里面,因为地形因素,即使是在大白天,也不怎么见光,而且人迹罕至,难怪会把这里作为刑场。

刑场是在一个林子里面,四周是林子,中央有一片空旷的荒草丛,给死刑犯执行死刑,就是在那片荒草丛里面进行的。刑场四面八方围着高高的铁丝网,还有些简陋的建筑,有哨兵把守。

据说这片刑场在以前是个村寨,以苗人为主的村寨,后来战火绵延到这里,苗人部落就被灭了,村寨也被夷为平地,这里曾经死过很多人,全都埋在地下。民国时期,这里才被当做刑场使用。

像这样的刑场里面,死了多少人,可能根本没法说得清,所以这里阴气极重,空气中仿佛都带着一股尸臭味。

如果不是为了那五千块酬金,我是断然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。

“站住!干什么的?”两个荷枪实弹的哨兵拦住我的去路,让我交出证件配合检查。

“长官,都是自己人!都是自己人!”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。

果不其然,一扭头我就看见库俊威那张黑堂堂的脸庞,他正对着那两个哨兵,嬉皮笑脸的打着招呼。

“他是我朋友,我专门叫他过来搬走张局长的尸体!”库俊威给两个哨兵递上香烟。

两个哨兵一听是来领张局长尸体的,赶紧挥手放行:“张局长的尸体?哦,快去吧!赶紧搬走,那尸体放了好些天,都不见亲属来认领,都快臭了!你们再不来,那具尸体就成了无名尸,我们会将他就地火化掩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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